●刘菊,女,中共党员,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,泰安市委党校法学副教授。自1989年7月起从事律师工作,现为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,泰安仲裁委仲裁员。 经过15年的法学实践和教学工作,教学实践相互促进,律师业务精良,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都获得丰硕成果,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认可。 ※律师工作方面:1989年以来至今从事了15年的专兼职律师工作,工作较为出色。期间,受聘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经办数百件经济、民事、刑事、知识产权等大量案件,年度考核均为优秀。并参与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管理,出任过业务部主任、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。其中,城市信用社与唐某承兑汇票纠纷案,历经中级法院和省法院审理,最终出借方的60万元的贷款追回,而许多类似的借款由于进入破产程序不能得到有效的补偿。代理的利达公司与外省厂家购买电视机纠纷案,因货物涨价,厂家托辞拒不履行合同,由于主张及时得法,使外省厂家赔偿了损失并继续履行了合同,利达公司因此获得了利润。再如,某合资企业与某内资企业的财务往来混为一团,某合资企业受到很大的损害,在被认为难以下手的情况下,拿出了可行的办案思路,理清了债权债务,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依法对赵某故意伤害案辩护,经过努力,使在外漂泊八年的赵某得到了防卫的判决。在纸厂与热电厂的供热欠款中,成功反诉成功200余万元。从业多年,案例颇多,不再一一介绍。 ※教学方面:结合司法实践开设了较多的专题,主要有:《现代证券市场及法律制度》、《当代司法审判制度》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》等,同时还在学历班次任教,主要课程是: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》、《律师制度与实务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刑事、民事诉讼法》。 ※科研方面: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理论刊物、报纸或著作上公开发表了11篇理论文章,主要发表在《中国律师报》、《法学杂志》、《山东社会科学》、《理论学刊》。 ※自我评价:办理作风严谨扎实、雷厉风行、为人诚实、与人为善、好学上进、忠于职守、力争上游、性格温和又能坚持原则。 ※主要作品及获奖情况:科研方面,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理论刊物、报纸或著作上公开发表了11篇共近70000字的理论文章。 1、发表于《中国律师报》的《论法官的自由裁量》 2、发表于《法学杂志》的《析刑事附带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》 3、发表于《山东社会科学》的《论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几个基本问题》 4、发表于《理论学刊》的《企业法人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》 5、发表于《山东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》的《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问题的探讨》 6、发表于《泰安师专学报》的《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责任方式及其赔偿》 7、发表于《泰山学院学报》的《建国初期开国外交的意识形态》 8、发表于《党员干部之友》的 9、发表于《岱宗学刊》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程序问题 10、发表于《法学论坛》的《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及主观上的抗辩事由》 11、参编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《当代世界若干重大问题》一个专题。 ※获奖情况:在《山东社会科学》发表的《论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几个基本问题》被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《经济法学/劳动法学》(2002年第3期)进行了目录索引,同时被评为山东省委党校系统2002年优秀科研成果3等奖。 电话:0538-6303816 ●李国,男,汉族,37岁,大学本科毕业,学士学位,高级工程师,系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中级。 该律师业务素质高,擅长刑事和民事、经济案件。 ※典型案例:某某破坏电力设备罪刑事案件,某某被减轻判以缓刑。张某某涉外劳务纠纷民事案件,张某某获得赔偿。 ※该律师担当多家企业和个人的法律顾问,如中国联通泰安分公司,肥城矿业集团陶阳煤矿,温州外商投资者项某某,为其提供了优质服务。 ※该律师有较高的法学理论功底,发表多篇论文和文章,如:《检查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浅议》、《树倒人亡,谁来负责》、《证据在手,纠纷少有》 电话:0538-6303817 13335276196 传真:0538-6303810 E-mail:liguolawyer@sina.com ●曹振河,男,1943年10月出生,法律本科文化,1960年8月参军,1981年转业到泰安市司法局工作,历任法院管理科检查员,政工科长、副局长;泰安市依法治市、普法办公室副主任、泰安市首届律师协会副会长、泰安市律师惩戒委员会主任、泰安市公证员协会副会长、泰安市九届政协委员。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,同年任泰安市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、泰安市公证处公证员。1998年退二线后在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作顾问、办公室主任和专职律师。1989年、1992年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、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接受中央政法委、司法部联合组织的全国政法委书记、司法局长培训。 ※业务专长:刑事辩护、公司及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。在理论研讨方面,与别人合写的论文:《律师产业与律师的社会责任》一文获二等奖,2002年代表作者出席了中国律师产业化理论研讨会,并在会上发言、宣读论文进行答辩和研讨。 电话:0538-6303818 13953823225 邮箱:caozhenhelawyer@sina.com ●王美兰,女,汉族,1994年毕业于山东矿业学院,获工学学士学位。2002年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,同年加盟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。因曾经长期从事教育工作,比较了解青少年的心理特征,容易与他们进行沟通和交流,所以踏入律师行业后,她就将从事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作为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向。自从业以来,该律师利用工作之余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》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》《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并成功的为十几起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进行辩护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另外在其它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中也取得了一定成绩。 近年来该律师撰写了《当代青少年结帮犯罪的现象、原因及防治对策》、《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》、《关注校园伤害事故》、《浅析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》、《共同侵权,责任共担》等多篇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有关的论文,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影响。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以自己的言行影响未成年人,“做人走正道,办事讲公道”是她的执业准则。“言必信,行必果”是她的座右铭。 电话:0538-6303813 13854826987 ●李士银,男,1968年生,199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,本科学历,曾任企业负责人,会计师职称,自从事专职律师以来,办理过戴XX故意杀人案,杨XX等人团伙持刀入室抢劫案等成功案例,现主攻房地产业务,任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。 ※专业特长:房地产研究与诉讼 电话:0538-6303815 13325275126 传真:0538-6303810 E-mail:shiyinlawyer@sina.com ●侯作前,男,1967年出生,汉族,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,1996年从事兼职律师工作,现为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,副教授,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,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先后担任太平洋保险公司、交通银行、泰山医学院、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、岱北城市信用社、泰安市锅炉总厂等单位的法律顾问。承办过各类案件包括许多重大疑难案件,近年,转向经济、金融、外经外贸、财税等业务领域,多次参加全国律协经济委员会和省律师协会的理论研讨会和年会,提交的论文两次荣获一等奖。 专业特长:公司法律事务、金融、外经、外贸。 电话:0538—6303810 13789870968 ●李伟刚,男,汉族,30岁,1996年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毕业,2000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该律师始终把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,始终把维护法律尊严作为最高准则,对待法律事务,解答清晰明确,提供法律意见准确,切实可行,注重办案质量,讲究办案技巧。 ※服务理念:诚信敬业,客户至上。 ※专业特长:公司法、合同法、刑事等诉讼业务。 电话:0538-6303816 13793833766 E-mail:hualinlwg.163.com ●赵志远,男,1969年生,法学本科学历,三级律师,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,1999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青年诗人、中国煤矿文联作协会员、山东社科联会员。从业以来,该律师先后担任新泰市楼德镇政府等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该律师始终把刑事辩护作为自己的业务专长,形成了雄辩而持重的辩护风格。 ※业务专长:公司业务、刑事辩护。 电话:0538-6303813 13325288767 ●崔艳玲,女,汉族,32岁,本科学历,四级律师,中共党员。199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,1999年考取会计师资格。1999年起从事专职律师至今,2002年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。 ※专业特长:借款、担保等合同纠纷及公司法律事务,离婚诉讼。 ※典型案例:1、张某某等人诉卢某鱼塘转包纠纷案; 2、某房产公司诉某典当行借款抵押纠纷案。 电话:0538-6303818 6163868 E-mail:cuiyanling999@yahoo.com.cn ●薛宝同,男,生于1969年8月,法学本科学历,九五年取得律师资格,九七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三级律师。担任泰山集团、肥城矿业集团陶阳煤矿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。该同志擅长办理疑难、复杂的刑事、民事案件,受到司法界律师同仁和法官、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 专业特长: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、经济民事代理 电话:0538-6303813 13325274873 ●牛立清,男,1975年6月22日出生,汉族,山东大学法学本科学历,2001年加入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,专职律师。 ※业务专长:民商事诉讼代理,及非诉讼业务。 ※典型案例:1、房夏敏诉张泰武租赁合同纠纷。 2、王翠芹诉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疗事故纠纷等。 电话:0538-6303816 13583816130 ●崔勇,律师,男,汉族,1971年3月11日生,山东大学法律本科毕业。本人工作扎实,作风优良,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擅长代理民事、经济诉讼及代理非诉讼调解、仲裁和承办刑事辩护。 ※典型案例:1、2001年在一起经济纠纷中,为当事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。 2、2003年在一起抢劫犯罪中,担任犯罪嫌疑人孙某的二审辩护人,终审判决孙某无罪。 电话:0538-6303813 手机:13173387021 邮编:271000 传真:0538-6303810 E-mail:tscy-001@163.com ●张华,男,汉族,38岁,大学本科毕业,律师,擅长民商事诉讼代理及未成年人法律维权代理和刑事辩护。 ※典型案例:某某某等故意杀人案件中,某某被减轻处罚。 ※发表文章多篇:《雇员在人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,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》等。 电话:0538-6303818 传真:0538-6303810 手机:13210613007 E-mail:zhanghualawyer@163.com 邮编:271000 ●孙秀欣,女,34岁,1993年毕业于西北民院,获法学学士学位,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执业证号:150902210358 ※专业特点:擅长办理民商、房地产业务 ※典型案例:1、如代理的A公司被B公司起诉合同欠款案,该案的B公司撤诉而终结。2、代理的房屋买卖的非诉讼案,买方、卖方、租赁方三方均满意地接受了有关该房屋的合同条款。 ※近期发表的文章有:《从环境保护一体化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问题与完善》 电话:0538-6303815 13335276098 ●齐玉红,女,1958年2月生,汉族,学历,中央党校 法律本科,自1955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,四级律师,主要从事民商法律服务。 电话:0538-6303816 6756009 ●杨全玉,男,1976年8月出生,毕业于青岛大学医学院,本科学历,学士学位,大学英语六级,擅长办理民商和房地产业务。 E-mail:yangquanlawyer520@sina.com 电话:6675570 6303815(办公室) 传真:6303810 ●王昊,男,1974年出生,中国矿业大学法学本科毕业,拥有国有中型企业和法院工作经历,实践经验丰富。2000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现担任泰安市岱岳区公路局、泰安市泰丰链条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。 ※专业特长:公司事务、经济合同纠纷、各类损害赔偿纠纷。 电话:0538-6303818 6685465 139548876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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